已浏览:7564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9-03
通 知
高二、高三年级各班:
请各班组织评选出2010—2011学年度“三好学生”名单,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5﹪。该学年度每得一次“红旗班级”的班级提高5%的比例。请各班务必于9月7日前将名单交学工处。
学工处
2011-9-1
附:威斯尼斯人娱乐官网下载“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2)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
(3)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处事公正,关心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乐于助人,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
2、学业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求知欲强,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意志坚强;
(2)勤于思考,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习成绩优秀或有较大幅度提高。
3、健身及卫生方面
(1)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成绩在良好等级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成绩以上(经医院证明,患病或有残疾的学生除外) 。
(2)体育课、“三操”出勤率高,无无故缺勤的现象;
(3)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年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纪律处分的。
(2)病事假累记在两周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