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浏览:6468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5-10
关于做好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 预申请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
为做好泛海公益基金会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全省资助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每人5000元)准备工作,在总结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为提高今年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按照泛海公益基金会“泛海助学行动”有关意见,现就做好2017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经研究,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对象包括:
1、高中学校享受高中免学费应届毕业高考报名学生(包括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及农村特困供养)、往届高中建档立卡高考报名学生;
2、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家庭应届、往届毕业高考报名学生;
二、组织学生预申请
高中或中职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学生进行预申请,填写《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预申请表》(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为学生办理银行卡需要填写身份证反面“有效期限”内容,银行办理银行卡时需要核查学生身份信息,请各地在汇总时务必确保正确)。
预申请仅为方便统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信息,便于高考录取后及时确定受助对象、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学生是否可以获得资助,需待高考录取结果出来后由当地教育部门根据资助名额和学生困难程度进行评审确定,各地在预申请组织过程中要给学生解释清楚,以免造成误解。
三、统计学生预申请信息
学校审核学生资格后,填写《“泛海助学行动”预申请信息统计表》(附件2)连同学生预申请表一起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学校《“泛海助学行动”预申请信息统计表》后,填写《“泛海助学行动”资助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5月19日(星期五)前将附件2、附件3上报到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于5月23日(星期二)前将盖章扫描件及电子档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待高考录取结果出来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地上报的信息提交到省招办进行比对,将比对结果反馈到各市、州、县,由市、州、县根据录取结果和资助计划确定受助对象。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泛海助学行动”资助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我省今年“泛海助学行动”顺利实施。预申请学生信息一旦确定,资助学生将从预申请学生中确定,各地、各学校在信息统计过程中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在预申请学生范围内的学生将不能享受“泛海助学行动”项目资助。
2、各地在信息统计过程中,要注意学生信息安全,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信息,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要注意加强对资助政策宣传,提醒学生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有疑问及时向学校老师、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咨询。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提前建立QQ群、公布咨询电话,方便学生咨询。
3、2016年被确定为受助对象后放弃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已办理银行卡,银行卡已退至教育局的,教育局务必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待银行卡注销程序下发后按规定处理。
联系人:马斌 027-87312475
邮箱:dkzx_hb@163.com
附件:1.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预申请表
2.“泛海助学行动”预申请信息统计表
3.“泛海助学行动”资助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