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浏览:6190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6-12
关于做好2017年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项目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与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厅领导同意,现提前告知你2017年市、州、县(市、区)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计划资金 元(含2016年结余资金 元),实际下达资金以教育发展基金会拨付资金为准。为做好今年申请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参加今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同等困难条件优先资助以下对象:
1、孤残学生;2、烈士子女;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4、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7、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8、少数民族学生;9、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学生;10、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各地在审查录取通知书时,要加强与省招生信息网上的录取信息核对,被中专、自考、成教、继续教育录取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外省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不得擅自变更标准。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各市、州、县(区、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直属高中学生的申请、评审及发放管理工作,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参与申请组织工作。
2、加大宣传。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国家这项惠民政策宣传好,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家喻户晓,充分发挥资助项目作用。
3、统筹评审。学生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进行申请,不得强制要求非本地生源的学生回户籍地申请。因高考录取批次多,时间跨度长,为了让所有录取批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同时确保受助学生能在上学之前领到资助款,发挥资助款的功效,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和以前年度实施情况合理确定申请时间和阶段。
4、及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卡发放,各地教育局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在学生入学前打入到每位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对资助过程中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或弄虚作假、资助学生名不副实等问题的,除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一律暂停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该县(区、市)的执行,责其限期整顿。并对违规行为,一律通过网上公布或内部通报的形式,予以批评。
5、完善档案。各地教育局要建立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受助学生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录入普通高中资助项目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资金收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留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通知要求,各地应对2012年以来项目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填写《大学新生入学项目自查情况表》(附件9)与今年受助学生名单一并报送。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9月14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2)、《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3)、《大学新生入学项目自查情况表》(附件9)电子表报送市、州汇总,经市、州审核无误后,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寄送市、州,市州于9月20日前将汇总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表汇总发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dkzx_hb@163.com)。上报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附件7注意事项要求认真核查,市、州汇总时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上报数据核查。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430071)
联系电话: 027-87312475 欧阳文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