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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中资助政策宣传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已浏览:6602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4-21

 鄂学助[2016] 3号

关于做好高中资助政策宣传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高中资助政策宣传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经商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资助政策宣传

为加大资助政策宣传,解除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学生后顾之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撰写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2016年版)》(以下简称《公开信》,见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印制了一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模板见附件2),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安排,请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1、将《公开信》于4月底前张贴到本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毕业班中(学生可以用手机将张贴信拍照保存)。

2、将《申请指南》免费发放到本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毕业班、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愿的学生手中(不限于本地户籍的学生),同时,为方便咨询,指导学生在最后一页将本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填上。《申请指南》已免费邮寄到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数量不够,各地可以自行加印。

3、防范利用资助政策诈骗。各地在开展政策宣传时,将《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郑重声明》(附件3)一并进行宣传,注意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资助政策诈骗学生或家长,特别是往年发现过类似现象的地区,要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防范工作:一是建立责任制,高中学校校长和高中班主任、老师不得联合社会人士以帮助学生申请资助为由收取“咨询费”、“手续费”、“中介费”,严格按照“谁参与、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建立报告制,凡是发现有社会不法分子以帮助学生申请资助为由收取“咨询费”、“手续费”、“中介费”的,要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三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各地、各高中要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对学生或家长反映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

二、做好高中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

(一)预申请对象:一是户籍地与就学地都在本县、市、区;二是高三毕业班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或高三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三是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愿。

(二)预申请方式

1、学生申请汇总方式:

(1)组织学生预申请。各地于4月底前做好《公开信》张贴、《申请指南》发放工作和预申请组织工作,组织预申请学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书》(附件4)。

(2)汇总预申请信息。高中汇总学生预申请信息,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附件5)后,于5月13日将电子表格和纸质件(加盖高中公章)报送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审核预申请信息。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本地区高中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核查预申请学生是否在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或是否属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

(4)导入预申请信息。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5月20日前将《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电子档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操作手册》(附件6)导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同时将高中填报的纸质盖章件存档。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导入方式:

(1)政策程序宣传。各地于4月底前做好《公开信》张贴、《申请指南》发放工作和预申请程序宣传工作,将准备导入预申请系统的学生范围(本地所有高三毕业班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和高三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和办理贷款时的申请流程告知学生;

(2)导入预申请信息。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5月20日前将本地所有高三毕业班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和高三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按照《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格式全部直接导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

两种预申请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导入预申请系统的学生,仍需在学生在线系统中填写详细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上资格审查情况一栏不需要盖公章。未进行预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影响考上大学后按受理程序提出贷款申请,比预申请学生多一项资格审查环节。

请各地高度重视资助政策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组织宣传工作,在今年贷款办理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继续开通全国投诉举报电话,对因政策宣传不到位、预申请工作组织不到位的地方将进行通报,我们也将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于工作组织不力的地区进行全省通报。

联系人:葛老师  027-87312475

邮箱:dkzx_hb@163.com

 

附件: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2016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6年)

           3、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郑重声明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书

           5、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操作手册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0日